臺北市知名素食餐廳「蓮香齋」於本月23日貼出公告,因公司經營權易手,改名為「御蓮齋」,因此先前販售之餐券日後使用都要加價,甚至公告餐券使用期限,引發消費者強烈不滿。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局長袁秀慧表示,此舉嚴重傷害消費者權益,已於昨日(28日)指派消費者保護官對販售餐券之人道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蓮香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歡喜齋有限公司、阿蘭若有限公司及目前餐廳經營者御蓮蔬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御蓮蔬食)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出爐,餐券通通不合法。
袁秀慧局長表示,經調查後發現,市面上流通之蓮香齋餐券共有8種,分別由蓮香蔬食股份有限公司、人道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歡喜齋有限公司、蓮香齋事業有限公司、蓮香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德茂昌有限公司及蓮香齋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但是都沒有餐券票面金額,也無辦理金融機構履約保證,部分禮券甚至有限制使用期間,違反「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現已要求消費者保護官就發行違法餐券之公司進行限期改善之處分。
袁秀慧局長進一步關心能否讓持券消費者不加價繼續使用之問題,經消費者保護官與御蓮蔬食溝通後,其負責人表示,持有蓮香蔬食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餐券之消費者,不須加價,也無使用期限,可完全依餐券記載條款消費。至於其他公司發行之餐券,因涉及與御蓮蔬食之股權轉讓問題,消費者保護官已要求其他公司代表儘速與御蓮蔬食談妥協議,以保障持券消費者之權益。同時,消費者保護官也與御蓮蔬食談妥,請其提供每周二、四、六下午2點30分至4點30分之下午餐時段,以紓解用餐人潮。至於消費者在各大社群網站反映御蓮齋的電話無法撥通及無法電話以電話預約訂位的問題,消費者保護官亦要求改善,因此御蓮蔬食承諾,會增加現有電話線路至10線,並同意消費者以電話方式預約用餐時段,避免消費者至現場苦等的情形重複發生。
袁秀慧局長復請消費者檢視自己持有之餐券,並儘速依前開方式使用餐券。如因此衍生消費爭議,消費者可向餐券上記載之發行公司主張權利。袁秀慧局長呼籲消費者,購買禮券類商品前,應注意禮券上是否明確記載發行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禮券面額、發售編號、使用方式及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專線,也要注意禮券上是否有履約保障機制,以保障自身權益。「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還請參閱網站:(https://www.ey.gov.tw/Page/DFB720D019CCCB0A/ca98eee5-92ba-4779-9661-d22b2f2c5cf0)。
袁秀慧局長提醒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利用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撥打市民熱線「1999」轉6169(外縣市請撥:02-2725-6169)查詢,法務局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者保護官室將會提供相關消費諮詢及協助申訴,以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