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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108年起實施電子化核銷作業並優先向開立電子發票廠商進行採購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近年來財政部持續推動國人使用電子發票,電子發票大幅成長,占全國營利事業開立發票張數總量近七成︒臺北市政府配合推動使用電子發票,業已完成建置電子化核銷系統,結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透過雲端電子發票的導入進行電子化核銷,除可與企業電子商務接軌,進一步落實電子化政府外,亦是為節能減碳愛地球盡一份心力。

臺北市政府秉持政策推動「由內而外,由公而私」原則,先於107年開始與審計單位溝通,同意以雲端電子發票取代傳統紙本之單據或發票,並將原始憑證以電子化方式替代;自108年1月起全面要求138個單位預算機關啟動電子化核銷作業上線,初期交易金額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為小額採購案件均採用電子核銷,並優先向開立電子發票廠商採購,希望與市府有交易往來之廠商可以配合北市府的電子化核銷政策共同推動,除可提升市府行政效能,更能節省人力紙張成本及原始憑證保存之倉儲空間︒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