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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本部

 

局本部:包含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秘書、編審。
職稱
工作項目
辦公室聯絡電話
局長 連堂凱1.綜理本局局務及指揮督導本局所屬同仁。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7799
副局長 張慕貞1.審核本局行政救濟1、2、3科、消費者保護官室、消費者服務中心、府會關係等事項。
2.媒體事務(含新聞發言人)。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7800
副局長 戴智琪1.審核本局法令事務1、2、3科、綜企科、採購申訴會、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7809
沈主任秘書1.綜理督導核稿本局各科室業務(核稿部分不含行政救濟各科審議案件、消費者保護官室、消費者服務中心及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案件)。
2.研考一條鞭之人員,綜理管考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7810
鍾專門委員1.督導及核稿行政救濟1、2科、秘書室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7801
許專門委員1.督導及核稿綜合企劃科、法令事務1、3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案件)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7811
宋專門委員1.督導及核稿法令事務2科及行政救濟3科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2378
鄭編審

1.企劃行銷。

2.宣導及出版品管理。

3.年鑑。

4.本府知識管理平台窗口、平台架構及管理。

5.補助及管理。

6.民間團體交流。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2413
張秘書

1.辦理機要業務。(機要事務、緊急公務第2聯絡人、核稿、局務會議、局長交辦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