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本部
1.綜理本局局務及指揮督導本局所屬同仁。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審核本局行政救濟第一、二、三科、消費者保護官室、消費者服務中心、府會關係等事項。 2.媒體事務(含新聞發言人)。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審核本局法令事務第一、二、三科、綜合企劃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綜理督導核稿本局各科室業務(核稿部分不含行政救濟各科審議案件、消費者保護官室、消費者服務中心及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案件)。 2.研考一條鞭之人員,綜理管考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督導及核稿行政救濟第一、二科、秘書室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督導及核稿法令事務第二科及行政救濟第三科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安排局長行程。 2.辦理機要業務。 3.專案進度追蹤。 4.新聞聯絡人。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局本部:包含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秘書。 職稱 工作項目 聯絡電話 局長 連堂凱 27208889或1999轉7799 副局長 張慕貞 27208889或1999轉7800 副局長 戴智琪 27208889或1999轉7809 沈主任秘書 27208889或1999轉7810 鍾專門委員 27208889或1999轉7801 許專門委員 1.督導及核稿綜合企劃科、法令事務第一、三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案件)等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7811 宋專門委員 27208889或1999轉2378 張秘書 27208889或1999轉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