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事務第二科
1.協助建管處、自來水事業處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 2.負責建管處、自來水事業處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建管處、自來水事業處之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協助都更處、 工務局、水利處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 1.協助都發局、都委會、公園處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 2.負責都發局、都委會、公園處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都發局、都委會、公園處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協助新工處、大地處、衛工處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 2.負責新工處、大地處、衛工處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新工處、大地處、衛工處之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法令事務第二科:辦理本府工務局、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委員會、都市更新處、建築管理工程處、新建工程處、水利工程處、大地工程處、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及自來水事業處等法規研擬、解釋及訴訟等之協助事項。 職稱 工作項目 辦公室聯絡電話 林科長 1.綜理法令事務第2科業務。
2.審核相關文稿。
3.出席相關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7208889或1999轉7815 張法務專員 27208889或1999轉2406 簡編審
2.負責都更處、 工務局、水利處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都更處、 工務局、水利處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7208889或1999轉2405 林編審 27208889或1999轉2406 柯法務專員 27208889或1999轉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