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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事務第一科

法令事務第一科:辦理本府社會局、產業發展局、勞動局、地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區公所、體育局、觀光傳播局及臺北文化體育園區等法規之研議、解釋及訴訟等協助事項。
職稱
工作項目
聯絡電話
楊科長1.綜理法令事務第一科業務。
2.審核相關文稿。
3.出席相關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7816
楊編審

1.協助勞動局(含所屬)、商業處、觀光傳播局、體育局、臺北文化體育園區、教育局(國小教育科、秘書室、人事室)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修正或廢止(停止適用)。

2.負責勞動局(含所屬)、商業處、觀光傳播局、體育局、臺北文化體育園區、教育局(國小教育科、秘書室、人事室)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勞動局(含所屬)、商業處、觀光傳播局、體育局、臺北文化體育園區、教育局(國小教育科、秘書室、人事室)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7823
顏編審

1.協助教育局(終身教育科、中等教育科、資訊教育科、教育視導與品保科)、社會局、產業局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修正或廢止(停止適用)。

2.負責教育局(終身教育科、中等教育科、資訊教育科、教育視導與品保科)、社會局、產業局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教育局(終身教育科、中等教育科、資訊教育科、教育視導與品保科)、社會局、產業局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2409
李科員

1.協助民政局(含所屬)、區公所、動保處、教育局(學前教育科、特殊教育科、體育及衛生保健科、工程及財產科、學務校安室)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修正或廢止(停止適用)。

2.負責民政局(含所屬)、區公所、動保處、教育局(學前教育科、特殊教育科、體育及衛生保健科、工程及財產科、學務校安室)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民政局(含所屬)、區公所、動保處、教育局(學前教育科、特殊教育科、體育及衛生保健科、工程及財產科、學務校安室)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2410
郭資深法務專員

1.協助地政局(含所屬)、市場處、青年局、教育局(技職教育科、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修正或廢止(停止適用)。

2.負責地政局(含所屬)、市場處、青年局、教育局(技職教育科、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地政局(含所屬)、市場處、青年局、教育局(技職教育科、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