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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事務第二科

法令事務第二科:辦理本府工務局、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委員會、都市更新處、建築管理工程處、新建工程處、水利工程處、大地工程處、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及自來水事業處等法規之研擬、解釋及訴訟等協助事項。
職稱
工作項目
聯絡電話
林科長1.綜理法令事務第二科業務。
2.審核相關文稿。
3.出席相關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7815
張法務專員

1.協助建管處、自來水事業處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

2.負責建管處、自來水事業處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建管處、自來水事業處之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7820
簡編審

1.協助都更處、 工務局、水利處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
2.負責都更處、 工務局、水利處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都更處、 工務局、水利處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2405
林編審

1.協助都發局、都委會、公園處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

2.負責都發局、都委會、公園處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都發局、都委會、公園處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2406
柯法務專員

1.協助新工處、大地處、衛工處研擬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訂定。

2.負責新工處、大地處、衛工處之國賠案件彙整、研析及簽提審議。

3.針對新工處、大地處、衛工處之法令適用疑義及參加研商會議研提相關法律意見。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7208889或1999轉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