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填寫國家賠償請求書簽名或蓋章,並附上相關證據寄送給賠償義務機關,請求書內容應包含:
1、請求權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住所或居所。請求權人為法人或其他團體者,其名稱、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及代表人之姓名、性別、住所或居所。
2、有代理人者,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住所或居所。
3、請求賠償之事實及理由。
4、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或回復原狀之內容。
5、賠償義務機關。
6、年、月、日。
(二)得參考本府法務局網站(legalaffairs.gov.taipei)首頁「國家賠償」點選「書表下載」後再點選「國家賠償請求書」,填寫完畢後下載檔案,印出紙本簽名或蓋章,連同相關證據寄送給賠償義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