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14日,為降低群聚感染之機會,法務局持續暫停召開消費爭議協商及調解:
一、該期間內暫停召開消保官協商會議及消費爭議調解會議,原已發開會通知單之會議(開會日期為110年5月17日至6月14日消費爭議協商及調解會議)將延後召開;本局將視疫情狀況,另行通知會議時間,消費者亦得先行撤案。案關消費者或業者或其他關係人如有疑問,請與原開會通知單上之案件承辦人洽詢。
二、暫緩提供本府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合辦之消費爭議法律諮詢、債務清理法律扶助及社會福利諮詢轉介服務,並暫時停止提供現場消費爭議諮詢、臺北地院及士林地院訴訟程序視訊諮詢及現場消費爭議申訴調解收案等服務。
民眾如有消費爭議諮詢需求,請利用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市民服務專線轉分機7812;另期間內消費爭議申訴或調解申請,請以線上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以網路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