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2年11月2日委台權字第 1124131338號函辦理。
二、該委員會依據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發布《第6號一般性意見》、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年度報告《CRPD第5條規定平等及不歧視報告》、紐西蘭、歐洲平等網絡、法國、美國、日本等國外文獻,及國內相關文獻與案例,彙整合理調整重要概念,並辦理專家學者、身心障礙團體及行政機關諮詢座談,撰擬本指引。希政府機關更能熟稔合理調整的內涵,積極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並根據各自權責發展合理調整指引。
三、請參酌並轉知所屬機關多加利用並協助推廣,以提升各領域人員障礙意識,以利共同推廣友善身心障礙者社會環境。
四、旨揭指引將適時滾動修正,請至該委員會網站(網址: https://nhrc.cy.gov.tw/education/publication/detail?id=d61689be-fc32-40f4-a4cf-ca4645e896d1)下載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