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參加臺北市政府大型消費爭議調解要具備什麼資格及準備哪些資料?
A1:
- 必須由訂購人提出消費爭議申訴,申訴時請檢具訂購單、付款憑證(匯款單或轉帳資料)等證明資料,線上提起消費申訴。(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並勾選臺北市為受理機關。
- 若已提申訴,後續將由法務局寄發調解開會通知單,請依開會通知單之日期出席與會。
- 因案件數量龐大且人力有限,將依申請陸續排會,尚未收到公文者請耐心等候。
Q2:公司行號訂購蛙蛙文創之口罩糾紛,可以進行消費申訴嗎?
A2:依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得為申訴或調解之提出者須係以消費為目的使用,交易商品或接受服務者,而公司付款購買口罩,係為公司營運所需,故非屬消保法所欲保護之最終消費行為,故無法向臺北市政府進行消費申訴。惟此仍屬民事爭議,故公司行號仍得檢附事證,逕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或採訴訟程序求償。有關民事爭議程序部分,臺北市政府及各區公所設有法律諮詢,由律師提供諮詢服務,歡迎妥為利用。
Q3:我參加朋友集資團購蛙蛙文創口罩,我是否可申請消費申訴?
A3:因團購主才是訂貨人,故與蛙蛙文創有消費關係是團購主,因此應由團購主提出消費申訴作為糾紛之代表。另建議善用共同委任代理人方式,以提升調解會議進行效率。
Q4:如曾接受蛙蛙文創退款或退換貨協議,還可以參加大型調解會嗎?
A4:如蛙蛙文創尚未履行協議內容,且對於蛙蛙文創履行能力有疑慮者,仍可申請參加臺北市政府大型調解會議(惟請於申訴時於申訴要旨中特別註明,以加快作業流程)。
Q5:我已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還可以參加大型調解嗎?
A5:兩者並不相衝突。但消費者若申請支付命令後滿20日未遭蛙蛙文創異議,已可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蛙蛙文創財產,故無需再參加大型調解。
建議以下情形之受害消費者參加大型調解:
(1)未申請支付命令者
(2)申請支付命令遭退回者
(3)申請支付命令遭蛙蛙文創異議者
Q6大型調解會議當日若有事無法出席,該怎麼辦?
A6:申請人若調解會議當日無法親自到場,可委任代理人出席,並須出具委任書。調解開會通知單寄送時會檢附空白委任書,亦可上網「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消費爭議申訴」-「表單下載」,下載空白「消費爭議申訴及調解案件委任書」,填寫後簽名蓋章攜至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