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賣場週年慶公安大執法 查獲7家不合格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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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各大百貨賣場週年慶活動如火如荼,臺北市政府為確保民眾購物安全,由法務局消保官室與建築管理工程處、消防局等機關,自103年10月7日起至10月30日止,針對大型百貨賣場進行無預警的動態公共安全檢查,共檢查32間場所,並以各大百貨賣場之消防設施設備、建築物公安及人員逃生避難動線是否受阻等為查核重點。
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針對大型百貨賣場於歲末年終期間進行動態公共安全檢查已列每年維護公共安全之重點工作項目。本次建管公安發現不合格情形有(1)通往直通樓梯之逃生走道放置營業用桌椅;(2)中央通道設置活動花車,均已嚴重影響人群之逃生避難;(3)緊急進口遭封閉,阻礙消防人員救難進口等。今年度並開始對大型百貨賣場推動「禁止堆放物品標線」政策,提醒業者禁止任意堆置雜物及貨品於安全梯間、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阻礙人員逃生避難而造成公共危險。建管處進一步表示,此次建管公安檢查部分,不合格者有2家,分別為「誠品116」與「新光三越百貨南京西路分公司三館」,各依法開罰新臺幣12萬元,並已限期改善完畢。
消防局呂佳憲專員表示,本次初檢發現消防安全設備不合規定者有5家,分別為「大葉高島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忠誠分公司」、「五鐵秋葉原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敦化新館」及「大潤發內湖分公司1館」等,主要為自動灑水設備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無法作用等不合格情形,已依消防法第37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如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將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法務局陳信誠主任消保官最後表示,由於各大百貨、大型賣場舉辦週年慶或類似活動,通常會吸引眾多人潮,因需求量大,業者預先準備大批貨品可能就會堆放走道、梯間等,如發生災害即可能妨礙民眾逃生避難,而造成人員傷亡,未來市府仍將持續擴大稽查各類消費場所,民眾如於逛街購物時,發現百貨賣場有相關違規情事,歡迎隨時向市府通報檢舉,將依據相關規定處理。民眾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亦可利用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撥打市民熱「1999」轉6169(外縣市請撥:02-2725-6169)查詢,消費者服務中心及消保官室將會提供相關協助,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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